9月22日上午,当县大队向某驾校助理教练魏某宣布:经安徽省中都司法鉴定所对血样进行检测,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4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魏某顿时,这意味着他涉嫌驾驶机动车罪要被追究刑责。
据魏某交代,9月19日,其带领凤阳某驾校到滁州市车辆管理所参加科目二考试,都顺利通过。在回来途中,为感谢教练,们相邀教练魏某回到凤阳庆祝一下。当晚们举办“谢师宴”,席上魏某将交通法规抛于脑后,杯中之酒,宴席结束后竟驾驶轿车回家,不想在途经府城镇东长安街时被执勤抓个正着。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为30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将魏某带至县中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159.40mg/100ml,属醉酒驾驶。
魏某身为驾校教练,本该严传身教,模范遵章交通法规,没想到还带头触碰刑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董存武 林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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