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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法规深圳交通安全法规实施不到1年即修改引关注
  •   比如,同样是“行人翻越道隔离设施”,《处罚条例》罚100元,而《管理条例》罚200元,最终可能统一成罚款200元;同样是“行人冲红灯”,《处罚条例》罚20元,而《管理条例》罚100元,最终可能统一成罚款100元。

      深圳特区道交通安全“处罚”和“管理”条例修正案本周提请常委会议审议

      实施不到一年即修改引关注

      深圳最重要的两部交通安全法规2010年8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以及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将在本周以修正案的形式提请市五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资料图)

      在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这两个条例中,许多创新性和严厉的处罚措施在全国曾引起广泛影响,当年在制定过程中都曾引发深圳市民热议,开门立法的市常委会为此收到了上万条市民的意见和。为什么在出台后的短时间内,尤其是《管理条例》实施尚不足一年,就启动了修改程序?近日,深圳商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深圳万车死亡率大幅下降

      市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这样一组数据:在全市机动车辆大幅攀升的情况下,我市道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大幅下降。2004年全市机动车达80多万辆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62人,万车死亡率约13.2人;条例实施后的2011年,全市机动车达200万辆,但因为严管,交通死亡人数下降到496人,万车死亡率约为2.4人,已经接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