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交通公312国道站与丹徒区宜城街道中队联合执法,对312国道253K+950M右侧村民吴某擅自新建的彩钢房进行了强制拆除。进一步净化了312国道镇江段公的域,有力地了公部门的权益。
该站政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处违法建筑后,立即进行了,责令当事人尽快拆除。同时将该情况向丹徒区宜城街道中队进行了报告。宜城街道中队十分重视,立即派员进行、调查取证,并下发了《拆除通知书》,责令吴某在三天内自行拆除。为进一步做好当事人陈某的思想工作,减少矛盾。该站政人员多次上门与吴某沟通交流,在向他宣传公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向他宣传镇江市控制违法建设的有关文件,告知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新建、改建建筑物。当事人也按照,自己主动拆除了违法建筑。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有效了公产权,优化了公通行,达到了还于民、保障全畅通的效果。
延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