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至今已过去了整整10年。作为道交通管理领域的一部高规格龙头法律,《道交通安全法》结束了我国道交通管理长期缺乏基本法律的历史,为正确处理道交通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严格规范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10年来,我市道交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如何?期间进行了哪些修正?给我市道交通安全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记者通讯员余伟
出台:交通管理有了基本法律
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道交通管理主要依据1955年颁布的《城市交通规则》、1960年颁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和《公交通规则》以及1972年颁布的《城市和公交通管理规则》。道交通当时由、交通以及农机部门三家分管,出现了职责交叉、责任不明的多头管理弊端。
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道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全国城乡道交通由机关负责统一管理。 1988年,《中华人民国道交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虽然该条例在当时较好地适应了我国平面混合交通的实际,但进入汽车时代后,行为设定相对较少的这种行政条例愈发难以满足交通管理需要,立法呼声也越来越高。
2001年,道交法草案第一次送交全国审议,经过2年酝酿,《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在全国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于2004年5月1日实施,结束了我国道交通管理长期缺乏基本法律的历史。
成效:亡人事故连续7年下降
市支队法宣科副科长刘军介绍,《道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国务院公布了《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颁布了《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4个部令,制定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各省(区、市)陆续出台了地方配套法规,之后出台了第123、124号令。这些以《道交通安全法》为龙头建立的从法律、法规到具体的工作规范,处处体现了道交法走的是法制化轨道,为正确处理道交通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严格规范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刘军表示,《道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年来,我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7年下降,万车死亡率连续10年下降,在保障道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正:酒驾逐渐深入
众所周知,法律不是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10年间,《道交通安全法》就经历了两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主要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和赔偿责任。在《道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因为未实行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制度,经常出现不参保的机动车肇事后,人得不到分文赔偿,连最起码的抢救费用都得不到落实的情况。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即“撞了白撞”。为了体现对生命权的尊重,《道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就是“撞了不白撞”。
然而,这一条款在实践中引起广泛争议。由于没有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比例,而交强险等配套法规也没有同步跟上,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行人违法司机买单”的倾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度高发。2007年12月,全国常委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明确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责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这次修改既否定了上述撞了白撞的做法,又改变了实践中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或者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也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不公平做法,既了以人为本、尊命的交通事故处理,又体现了公平原则。”有着近20年交通事故代理经验的江苏高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兵表示,《道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交通事故人权益的力度,并通过实施过程中适时的修改,使得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在法律的范围内更加趋于。
至于《道交通安全法》的第二次修正,相信不少驾驶人记忆犹新。2011年4月,十一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正案草案,主要加大了酒驾的处罚力度,其中将醉驾的处罚由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升级”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与刑法修正案(八)的“驾驶罪”对接。刘军表示,2011年以来,伴随着酒驾违法成本的提升,以及警方打击、宣传、干预力度的加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已经渐入。截至去年年底,全市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了24.1%。
思考:守法出行依然任重道远
不可否认,《道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年成效显著,广大市民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然而,我们依然不可回避: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汽车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接机,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屡见不鲜。“文明出行,依然任重道远。”刘军表示,以“中国式过马”为例,红灯停、绿灯行,这一最基本的通行,不少市民都不能遵守。面对红灯,太多的人总是急不可耐,似乎有万分重要的事,分秒耽搁不得。事实上,绝大多数事故,正是由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在《道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我们不禁扪心自问:守法出行,我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