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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赖1元赔15万 根在心中无规则
  •   赖1元赔15万 根在心中无规则

      韩睿

      看到女司机闫某开着奔驰车欲离开,女收费员张某拦车追要1元停车费,闫某后不顾张某的手还扒在车窗上,开车致张某被甩出倒地受伤。昨天上午,涉嫌故意罪的闫某在通州法院受审,由于此前闫某已赔偿张某15万元并获得张某谅解,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当庭宣判,以故意罪判处闫某5个月缓刑6个月。(8月18日《新快报》)

      这真是一笔非常不划算的账,为了拒缴1元停车费,奔驰女司机居然开车致收费员受伤,最终赔偿15万元,还获5个月缓刑6个月。当然,代价远远不止这些,她还可能被人不、不守法,可能因此失去工作,家庭可能会因为赔偿等问题发生矛盾,孩子因此会被,被同学嘁嘁嚓嚓。

      生活中,有许多的人,看起来挺牛,有的读了研考了博,有的还是头头脑脑比如部门经理,人五人六,也许有点权有些钱,但他们却很没,很没法律意识,至少不懂算术,连几块停车费都算不清楚,甚至为了区区几块钱而犯浑,小者赖皮,中者骂人,重者打人,更严重的是拖人、甩人、撞人、撞。

      这方面的例子不少,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比如2013年6月3日上海那起官司,男子姜某为逃10元停车费冲卡撞人,赔付12万元获对方谅解后被判2年6个月,缓刑3年;更为恐怖的是发生在2013年1月27日晚西城区华远北街京联顺达停车场内的那起案子,女司机杨雪鸥为少交30元停车费,开车拖死追来的收费员,结果被以故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也因为类似的事,另一个“杀手”杨胄,把肠子都悔青了。2013年11月26日凌晨,杨胄在丰台区一停车场旁边,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管理员郭某发生纠纷。其间,杨胄驾车加速驶离,导致郭某摔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检方认为杨胄的行为构成故意罪。当被带离宾馆时,杨胄大哭并多次大喊:“就因为10块钱,悔死我了!”“我给他不就完了嘛。”

      类似的案子当然还有更多,在此不一一例举,多则为了30元,少则为了1元钱,结果呢,伤了人或害了命,蹲了班房又赔钱,你说这点账该咋算?他们有文化吗?他们懂算数吗?他们聪明吗?

      当然,话说回来,这种事有些是因为对停车费存在争议而引起。但如果收费不合理,可以理论,可以投诉,绝不至于气冲斗牛,剑走偏锋,用钢铁之躯拖人、甩人、撞人。那样,我很是怀疑,肇事者还算不算一个人?有没有作为人的和爱心。

      表面看,这也就是1元钱或者几十元钱的事儿,是锱铢必较,是太会算计,但是,最后考量,这背后却凸显出来大:规则,法律,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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