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依法对道交通事故人进行救助,保障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于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小时的抢救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机动车道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予以审核后,按照的程序予以拨付。
医疗机构在抢救人小时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填写《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并提供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的相关抢救费用。抢救时间超过小时的,应同时填写《道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费用超过小时情况说明》。
时分许,张店区沣水镇翟某骑自行车在张店区边沣被车辆撞倒,翟某颅脑及面部受伤,肇事车辆逃逸。随后,翟某被送往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抢救。救助基金工作展开后,张店大队事故处理科及时通知翟某申请救助,垫付抢救费用。市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指导帮助翟某填写垫付抢救费用申请书,并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后,将元抢救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翟某得到了及时救治,对救助办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深表感谢,专门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年月日时分,张店区卫固镇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鲁泰大道与一由西向东三轮车相撞,杨某头面部及颅脑受伤,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市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接到张店大队事故科的垫付通知书后,及时和医疗机构联系,了解杨某的抢救费用和抢救情况,并积极指导其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审核后为其垫付了元的抢救费用,从死亡线上将杨某拉了回来,杨某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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