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网荆门8月12日电 (罗华宝 王小虎)都说现在考个驾驶执照不容易,但却有人拿证了又不珍惜。湖北荆门一男子官某因在实习期间涉嫌酒后违法开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件6个月,并同时注销驾驶证的严重处罚。
8月9日中午,荆门支队掇刀大队二中队在月亮湖与炼厂交汇段开展酒驾统一行动。13时30分许,在对进城的一辆黑色力帆轿车拦停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官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酒精含量达到66mg/100ml,其行为属于酒后驾驶 机动车违法行为。
核对驾驶人信息后发现,驾驶人官某于今年5月31日初次领证,距被查获还未满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令第123号之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责编: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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